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东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东政办字〔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规定,经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经县委同意,现将东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按年度进行调整、公布。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提请调整。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适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东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东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东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2 | 2021年度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计划申报 | 县移民服务中心 |
3 | G220东深线东平段大修工程 |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4 | 东平县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5 | 2021年重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 县交通运输局 |
6 | 东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7 | 东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 | 东平县县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9 | 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