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230043395034/2024-00609 文件类别 通知
发布机构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东政发〔2024〕1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4-03-05
东政发〔2024〕1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东平县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的通知

专家解读:《东平县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H5电子书)



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平县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的通知

东政发〔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东平县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平县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3〕170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23〕10号)、《中共东平县委办公室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的通知》(东办发〔2023〕5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兴县、绿色发展”战略,锚定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目标,持续打好防洪减灾、节水控水、生态修复攻坚战,为推动创建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贡献东平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理念思路创新,加快科技协同创新,促进高端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增强新旧动能转化动力,加速培育新兴现代产业,在深化改革上闯新路,在创新创造上做文章,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关系。全力打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深度节水控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攻坚战,构建河湖生态保护大格局。

(三)量水而行,节水优先。坚持“四水四定”原则,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发展与安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科学制定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

(四)绿色发展,低碳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各环节,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先行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完成“十四五”黄河下游(东平段)防洪工程,确保大汶河干流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要求,全县5级以上河道堤防达标率达到90%以上。灾害预警监测和防灾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二)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区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全县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1.66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19%、10%。

(三)生态保护修复明显改善。维持大汶河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戴村坝生态流量满足目标要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平方公里。实施东平湖增殖放流,促进东平湖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沿湖8个乡镇(街道)及稻屯洼周边区域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全县累计完成精准造林1000亩,森林抚育1000亩,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8%;全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治理率达到60%。

(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县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以上,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东平湖水质稳定达到南水北调调水要求。县城区雨污合流管网、黑臭水体全面清零,2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41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超过1.1%。全县化肥使用量比2020年降低6%,全县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降低10%,农用薄膜回收率达到9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五)绿色低碳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有效发挥,新型工业化强县战略稳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势基本塑成,“四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2%,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5%。建成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3家左右。全县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5%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0万千瓦以上。

(六)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黄河文化资源得到系统性保护,文旅融合发展实现全面转型升级,通过博物馆提升、文化公园和非遗传习中心建设等,将黄河文化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一批文旅高质量发展产业项目,增加旅游新业态,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实现文旅产业提质增效。

到2030年,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黄河文化影响力显著扩大、经济社会发展获得更大空间、群众生活和美幸福,努力打造东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

1.全面提升防汛抗洪能力。完成战屯和荫柳棵控导工程改(续)建任务,提高黄河下游防洪能力。积极配合大汶河堤防防洪提升工程论证,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到2025年完成“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长度100公里,全县5级以上河道堤防达标率达到90%以上。动态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及时实施除险加固、消除险情。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汛中汛后安全巡查、排查,定期研判地质灾害防汛形势,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东平湖管理局东平管理局、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东平湖蓄滞洪区综合治理。研究论证实施东平湖清淤增容、老湖区分区运用及金山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推动东平湖综合治理工程纳入黄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内容,推进湖区刘口排灌站、辘轳吊排灌闸等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提升东平湖防汛抗洪能力。(县水利局、东平湖管理局东平管理局、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县移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县级水网水文监测体系,提档升级传统监测感知网,提高监测预警精准化水平。加快数字孪生水网建设,挖潜湖库闸坝调蓄能力,搭建现代水网联合调度指挥系统,统筹实施汛期联合调度,提高水网智能化管理调控能力。强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实施自动气象观测站点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加强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对风险水平。(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东平湖管理局东平管理局、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县水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实施城区水系贯通工程、积水点改造工程、内涝严重小区应急排水工程,积极推进城区河道清淤修复,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泵站设施管理维护,持续完善城区雨污分流制管网建设改造,建立“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提升城市整体排水防涝能力。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强化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牵头负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5.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区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加强自备井管控,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严格地下水监督管理。深入落实《泰安市大汶河地表水超载治理方案》各项治理措施,进一步优化引黄指标分配,扎实推进大汶河地表水超载治理和引黄工程水资源论证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东平湖管理局东平管理局、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谋划论证东平湖区域水生态提升等重点工程,积极构建“一核三干、两区一洼、三脉百水、四方协同、六网融合”现代水网总体布局。落实《山东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引黄引汶调水管理,优化配置当地水与外调水,结合南水北调等水利工程,推进东平湖打造山东省水资源调配中枢。加强大汶河等重点河流监测预警和调度管理,持续保障大汶河戴村坝生态流量。(县水利局、东平湖管理局东平管理局、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县水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深度节水控水。实施二十里铺引湖、刘口引湖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恢复灌溉面积1.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62万亩。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水平,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严格计划用水管理,科学规范下达用水计划,加严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重点围绕钢铁、建材等行业,开展节水行动。推动城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支持企业开展废水综合利用,推动工业、环卫、城市绿化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的统一配置,其利用量纳入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到2025年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500万立方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8.推进县域山体绿化提升。按照山东省创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有关要求,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因地制宜开展造林绿化,加快实施“引水上山”“天眼护山”等工程,强化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防灾能力。科学编制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到2025年,全县累计完成荒山造林1000亩,完成森林抚育1000亩,全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治理率达到60%。(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大汶河流域生态修复。以保障东平湖、大汶河生态流量为重点,完善“治用保”相结合的治污体系,实施生态补水,提升戴村坝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能力。推进东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国家试点建设,开展大汶河流域生态涵养林修复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大汶河下游、东平湖湖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建设大汶河绿色生态廊道,建立“林长+河湖长”联合管护机制,实施大汶河生态流量常态监测,为强化大汶河科学调度提供监测依据。以东平湖省级重点预防保护区为重点,全面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平方公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东平湖区域生态治理。推进环东平湖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开展东平湖水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推进湖区水生态环境修复,有效改善湖区矿山生态环境质量。全力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资金,对东平湖南水北调重要水源地给予积极支持。完善沿湖8个乡镇(街道)及稻屯洼周边区域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加大“放鱼养水”力度,加大东平湖渔业执法检查力度,为东平湖渔业资源修复创造良好环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产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环境污染系统治理

11.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深入开展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并定期监测,完成80%的溯源和30%的整治任务。科学编制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城市污水管网运行管理业务指导,推进城市排水“两清零、一提标”。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城区重点河道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强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加快提标改造进度,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任务落实,督促重点企业开展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确保地下水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加强集中供热配套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严格执行“10个100%”扬尘防治措施,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鼓励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强化移动源综合治理,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老旧机动车淘汰,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以及火电、矿山等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强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实施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对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分类整治,推进具备条件的水泥企业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年底前,实现A级企业零突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持续对全域范围内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倾倒、填埋点位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固废危废环境突出问题。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重点建设用地信息共享,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实现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安全利用的全流程土壤环境监管。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做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积极探索总结化肥减量的技术措施,深化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进化肥减量。积极推广科学替代等地膜科学使用和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建立农膜回收站点,探索建立“政府+公司+网格员”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指导和管理。加快建设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探索厨余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处置模式,切实提升工作质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4.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深化“科创中国”试点建设,积极融入“科创中国”平台,主动衔接国家、省、市实验室体系和重大产业创新平台体系,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矿山、生命健康、新型建材、生态环保、现代食品等领域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创新产品开发,突破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遴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实施精准服务、重点培育。到2025年,争创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4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48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100家以上,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6家。(县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实施新型工业化强县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链式发展为方向,聚焦现代食品、纺织服装、新能源、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做强骨干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加快形成龙头企业引领、骨干企业支撑、中小企业百花齐放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培育10亿级产业链2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开发区、县滨河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并重,以市场导向推进集聚发展,以创新驱动促进融合发展。坚持拓增量、升存量、优业态、塑品牌、强主体,重点发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农业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医养健康六大产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实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建设打造一批省市知名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力争全县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50亿元,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5%。(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

17.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优势产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强镇等载体平台建设,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做好“农头”“粮头”,发力“工尾”“食尾”,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精准落实帮扶政策,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做好移民避险解困、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迁建后续扶持。强化产业支撑,统筹“五个振兴”,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强镇达到6个,省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达到4个。(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县水产业发展中心、县移民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聚焦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领域,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健康食品产业园、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高端金属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等百亿产业园区。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落实“工赋山东”专项行动,推进企业“上云用平台”,加速推动企业向数字化方向迈进。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数字化园区建设,鼓励园区“数转智改”,实现园区运营可视化。建设数字化智能平台,推进工业互联网运用,建立数字工厂、数字化车间,大力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促进产品精细化发展。到2025年,培育省级“雁阵形”产业集群1个,培育县级及以上数字工厂、数字化车间和典型应用场景20家以上,培育数字园区1个。(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县经济开发区、县滨河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传统产业工艺流程再造,促进建筑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新供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项目地上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6%并逐年增高。推动园区绿色循环发展,实施重点行业领域绿色化改造行动,继续扩大煤化工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成效。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做好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工业园区管理维护改造,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到2025年,建成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3家,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 100%,其中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65%。(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济开发区、县滨河新区、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打造独具特色的新能源基地。加快梯门40兆瓦、银山40兆瓦项目建设并网。以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化利用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提升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环保能源、热电联产、输变电工程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东平电厂建设。增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山能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二期建设,到2025年达到200万吨储煤能力,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0万千瓦以上。(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

21.积极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积极推进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建立完善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普及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提升固体废物治理能力。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22.深挖文化时代价值。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实现以文塑旅强根基,推动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新发展,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各类才艺展演活动,对“百姓大舞台·我是大明星”提档升级,加强对文艺骨干培训次数,实现文化生活润民心。深度做好“旅游+”文章,实现以旅彰文兴产业,引导社会团体、艺术培训等民间文化资源广泛参与,形成“政府搭台、多方联动”机制。(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县文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进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全面开展黄河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厘清黄河文物的数量、类型、分布、特征及保护利用状况,规范文物命名,建立文物资源目录。强化文物保护,完善文物安保基础设施,将文物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保护不可移动文物的空间管制措施,严格文化执法督查,联合执法机关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以黄河文物为主要载体,协同黄河水利遗产、农业文化遗产、交通遗迹等,以“生产生活”“水利遗产”“水陆交通”等价值主题为主线,形成黄河文化重要展示节点。(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东平湖管理局东平管理局、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做大做强文旅产业。全面提升以东平湖景区为核心的黄河文化旅游带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竞争力,积极推行“生态+旅游”发展路径,加速培育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构建文旅产业发展新格局。织密“快旅慢游”立体交通体系,加快建设完善交通换乘枢纽。加快推动东平湖水世界建设、大宋不夜城提升、白佛山综合提升等重点文旅项目。赋能乡村精品游,依托东平湖、大宋不夜城等优质品牌的引流作用,充分挖掘设施农业、生态渔业等特色资源优势,积极培育东平街道、老湖镇、旧县乡、银山镇等一批乡村旅游重点乡镇。(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产业发展中心、县文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县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作用,审议确定重点项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调度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工作推进专班负责推进各重点领域任务,研究制定专班行动计划,牵头推动本领域政策研究、制度创新、项目实施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工作力量,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健全政策体系。围绕财政支持、要素保障、产业转型、创新创业、绿色低碳等领域,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在政策落实、改革探索、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先行区积极支持。整合环境保护、国土整治、水利、科技、基础设施、文化等领域相关资金,加大对先行区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国资企业、国有平台、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先行区建设,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跟踪问效。建立重点项目、重大事项“两张清单”,制定先行区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常态化调度督导机制,实行清单化、台账化调度管理。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对工作开展情况、对上争取情况定期调度通报,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强化实施评估,紧盯先行区任务目标,跟踪掌握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实施成效综合评估,确保先行区建设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四)营造良好氛围。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报道全县先行区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适时曝光破坏生态保护、重度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等方面的负面典型。畅通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先行区建设渠道,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各方力量,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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