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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红白理事会有偿服务的建议”
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镇理事会工作发展现状
红白理事会旨在建立健全村(社区)内红白喜事服务体系, 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流程,为广大村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 优质的服务。自移风易俗活动开展以来,我镇 52 个村充分发挥各 村红白理事会自我管理的作用,开展了提倡红白喜事新办、拒绝大 操大办、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活动,既刹住了铺张浪费之风,又减轻了村民们的负担,使群众逐渐养成了环保、节俭、文明的生 活方式,得到了群众的一致拥护。
二、我国关于红白理事会有偿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包括组织村民自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等, 为红白理事会提供服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2、《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发挥红白 理事会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同时要求规范其运作,防止乱收费等现象的发生。
3、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文件,也对红白理事会有偿服务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限制。为了规范红白理事 会的运作,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开展工作,教育村民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这为红白理事会提供服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下步关于红白理事会工作的努力方向
我们了解到,在规范红白理事会有偿服务方面,各地进行了 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在浙江省某 市,红白理事会实行会员制管理,会员在享受服务时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同时,该市还建立了红白理事会服务评价机制,通过村民评价来监督服务质量。这一做法不仅提高了服务的透明度, 也增强了村民对红白理事会的信任和支持。
下一步,我们会基于国家相关规定和各地做法与经验,为进一步提高红白理事会成员服务水平,规范红白理事会办事标准,
充分发挥好红白理事会作用,我们将积极对接县民政局,争取对 红白理事会给予适当的奖励措施,来解决红白理事会成员有偿服 务的问题。通过积极对接政策、加强监管力度、推广先进经验和强化教育培训等措施的实施,相信能够有效促进红白理事会的健 康发展,为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最后,真诚地欢迎您对我镇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并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二○二四年 6 月 29 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娟 1345538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