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230043395034/2025-032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会议议定事项及解读 |
会议议题1:学习《节约用水条例》
议题解读:
会议议题2:学习《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办法》
议题解读:
《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解读
2024年,我省对《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修改,这是自2019年《条例》颁布以来的首次修改。
《条例》是我省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新修订的《条例》更加突出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工作理念,具体分为三方面。
《条例》扩大了“历史建筑”的认定范围,取消了对其“建成50年以上”要求。《条例》修改后,建成30年以上、不满50年,且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但历史、科学、艺术、社会价值特殊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拓展了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对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供了有力保障。
《条例》新增两条条款。为前置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涉及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开展历史文化资源预先调查,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论证,妥善保护地形地貌、历史遗存和古树名木”。为强化日常保护监督管理,《条例》明确 “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信息化监管,将巡查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畴”。
我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20座,历史文化名镇49座,历史文化名村71个,历史文化街区60处,历史建筑2108处,已基本建立名城、街区、历史建筑三位一体的保护管理体系。新修订的《条例》于2024年1月20日起实施。
会议议题3: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研究全县火灾防范工作
议题解读:会议要求,要抓好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冬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聚焦纺织服装、商业综合体、“九小场所”和医疗养老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起底式、无死角”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动态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会议议题4:会议听取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县危险化学品(化工行业)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
议题解读:会议强调,要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管好道路,科学合理设定信号灯、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要做好应急准备,根据冬春季天气状况和交通流量,合理调配执法执勤人员,加大巡逻执勤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做好人流、车流管控,全面提升应急事件响应处置能力。
会议指出,危化品(化工行业)和烟花爆竹领域防范难度大、任务重,出现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要聚焦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厂房改造、外来施工等关键环节,督促危化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定期组织专家查隐患活动,要采取不定期夜查、“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在线巡查等方式,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确保可控在控、万无一失。
相关会议:县政府召开第73次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