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370923F50230735X/2026-018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补贴信息 |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74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东平县嘉和实验学校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每月补贴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公示日期:2026年6月22日—6月26日
监督电话:2828903
单位 | 见习人数 | 金额(元) |
东平县嘉和实验学校 | 14 | 83160 |
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