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230043395034/2026-02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会议议定事项及解读
(2026) 87次政府常务会议题解读

会议议题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议题解读:

学前教育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准办学方向。法律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二,坚持公益普惠,明确属性定位。法律规定,学前教育是指由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明确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规定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明确对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倾斜,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保障。

第三,坚持政府主导,完善保障机制。办好学前教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学前教育法规定,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幼儿园规划和举办机制。规定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第四,坚持儿童为本,提高保教质量。学前教育法凸显儿童中心,规定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学前儿童入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强调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坚持教师为基,提升队伍素质。学前教育法明确资质要求,规定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强化待遇保障,加强培养培训。

第六,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学前教育法着力健全治理体系,推动提升治理能力。明确设置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加强收费管理,加强质量评估。此外,专章规定了各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会议议题2:听取县商贸流通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

议题解读:

当前马上进入夏季汛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旺盛,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紧抓非煤矿山安全,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抓好重大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全力保障矿山汛期安全。要坚持举一反三,统筹抓好危化品、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防溺水等重点领域,以及学校医院、特种设备、文旅、农业生产等重点行业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筑牢安全防护屏障。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力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相关会议:县政府召开第87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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