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23004352951N/2026-019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学前教育及幼儿园情况 |
各位家长朋友:
为帮助全县在园幼儿家长清晰了解现行收费政策、规范交纳保教费,全面掌握招生报名要求、规避入园误区,现整理核心事项,请您仔细阅读,提前做好准备。
一、新生报名:线上线下相结合,认准资质别大意
全县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坚持“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1.线上报名方式:全县公办幼儿园及已开通线上渠道的民办幼儿园,家长可通过“爱山东”APP统一时间、统一流程进行网上报名(进入“幼儿园招生”专栏,选择“泰安市—东平县”填报信息),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信息填报。
2.线下报名方式:未能通过线上报名的家长,可直接到各幼儿园现场咨询报名。各幼儿园同步设立线下服务窗口,安排专人接待、协助办理,确保每一位家长都能顺利报名。
3.报名材料:一般需准备家长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索引页、父母和幼儿全页复印件、幼儿预防接种证明等。
4.入园前提醒:新生入园须提前完成健康体检,备好体检合格证明、预防接种证明。
5.重要提示:报名民办幼儿园,请务必核对是否具有办园资质,是否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无证幼儿园未经教育部门审批,在师资配备、安全管理、卫生保健、收费标准等方面均缺乏有效监管,入园后幼儿权益和家长缴费安全难以得到保障。请广大家长选择正规幼儿园入园,切勿轻信无证园的宣传承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入园风险。
二、收费说明:合规收费有依据,大班免保教费有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幼儿园合规收费项目包括以下几类:
1.保教费:幼儿园为在园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收取的费用。
2.住宿费:寄宿制幼儿园为住宿儿童提供住宿服务收取的费用。
3.保育费:幼儿园开设托班(2—3岁婴幼儿)收取的托育服务费用。
4.服务性收费:幼儿园在完成正常保育教育外,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费用。
5.代收费:为方便儿童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与此同时,根据《山东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鲁财科教〔2025〕10号),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公办幼儿园免除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免除标准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全县符合条件的大班(或混龄班)幼儿,由幼儿园按规定标准直接减免,家长无需另行申请。
三、交费规范:认准合规项目和对公账户,拒绝违规收费
全县所有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幼儿园收费政策要求,收费项目实行规范化、透明化管理。各幼儿园须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接受全体家长监督。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644号,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山东省相关收费管理规定,下列费用属于明令禁止,如遇收取可拒绝并举报:
1.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名义加价收费: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亲子特色班等名义,在保教费、保育费之外另行收取费用。
2.禁止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如“捐资助学费”“入园押金”“赞助费”等)。
3.禁止通过家委会或第三方机构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家委会)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幼儿家长直接收取费用。
4.禁止跨学期预收费:相关收费可按月、季度或学期收取,但不得跨学期预收。
四、全县统一监督保障,放心就读
全县幼儿园招生、收费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规收费、招生不公等问题,可拨打以下监督电话举报反馈。
县教体局学前教育科:2092632;县教体局计财科:2092618
广大家长朋友,让我们密切配合,携手监督,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的乐园!再次感谢您对全县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东平县县直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一览表
附件2:东平县合法合规幼儿园名单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