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230043395034/2026-01863 | 文件类别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东政办字〔2026〕4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6-07-01 |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东平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东政办字〔202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东平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按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东平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东平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1 | 东平县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2025—2035年) | 县商务局 |
2 | 东平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 | 县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