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230043395034/2026-01908 | 文件类别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东政发〔2026〕3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6-07-07 |
【起草部门解读】:一图读懂《东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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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东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执行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发展成就,全面阐述“十五五”时期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是“十五五”时期全面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县的宏伟蓝图,是全县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锚定“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纲要》精神,创新实干求突破,团结协调谋发展,推动东平在“十五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东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政发〔2026〕3号关于印发《东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