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东平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东平县民政局积极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夯实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严格保密审核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基本满足了公众对民政部门公开的需求。

1.主动公开。2022年,东平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公众关心的民生热点和重点问题,及时更新完善民政类政府公开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便民,推进全县民政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落实情况等信息更好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截至12月31日,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08条,涉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养老服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各个领域。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设在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县政府官方网站,设置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板块,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公信力和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5.监督保障。指定专门人员对网站信息进行监督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能力水平还待提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培训,提高局专职人员和各科室(单位)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高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办法,本年度无收费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县民政局严格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严把信息公开的采集、标注、审核、发布关卡,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内容,将具体责任量化到工作岗位和个人,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2件,县级政协提案3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东平县民政局

2023年1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