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东平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如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平县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东平县城西山路064 号;邮编:271500;电话:0538-2821123;电子邮箱:kjj2821123@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以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我局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了统一格式答复书样本。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我局主动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6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政务信息公开1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栏24条,东平县政策问答库16条。

(三)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

本年度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通过东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积极更新发布公开信息,确保各种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使企业能详细准确的了解相关信息。同时,通过东平县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群众及时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使公开信息方式和群众阅读方式更加便捷,提升我局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局相关工作的实际,我局成立了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通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局办公室设为具体负责部门,各科室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明确职责分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领悟文件实质。 

(二)进一步充实政府网站内容,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履行上报制度,并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