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夯实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切实完善公开机制,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主动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我局在2022年度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135条。其中:人事信息40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2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12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栏信息46条、稳岗就业信息23条、便民信息12条。

2.依申请公开。建立办理工作联动机制,强化责任分工,认真按照依申请公开从受理、承办、审核、答复的工作流程,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2022年度,县人社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管理。在规范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估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举报调查制度,用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托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同时,通过东平人社、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东平社保三个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群众及时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提升我局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5.监督保障。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做好政务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严格检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落实情况,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立足自身自主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有力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各科室、局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存在业务数据多、解读信息少、解读深度不够等现象。三是政策解读的方式还需要丰富。对同一政策进行多角度解读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法规宣传和业务人员培训。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纳入集中学习内容,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公开意识,形成人人懂政务公开、人人参与政务公开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考核制度,督促机关各科室及时提供政务信息,及时发布业务信息。二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结合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围绕群众、企业需要,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更新发布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县人社局2022年未收到依据办法需要收费的申请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我局2022年办理政协提案有关可以主动公开的内容,已经全部按照要求在政府网张将办理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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