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通过东平县公安局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60余条,通过“东平公安”微信公众号,运用文字、图解、视频等多种方式,累计发布信息529条。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围绕为民办实事、政策文件等精准推送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 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及工作要求,强化服务理念,定期组织联合会商,分析典型案例,研究复杂疑难申请件的办理工作,提升行政效率。2025年,共按时限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申请涉及内容为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方面,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依法依规进行答复,答复率达到100%。未发生因程序或实体不到位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情况,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用。近年来受理申请数量方面,2021年0件,2022年2件,2023年5件,2024年7件,2025年6件。


3.政府信息管理。对相关信息开展定期排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同时,编制完成了本单位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严把内容质量关口,明确各环节审核责任主体与流程规范,确保发布信息零差错、零失误。同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有关行政法规,提高公开质效。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整合政务新媒体资源,形成了以微信公众号为主体的政务新媒体矩阵。

5.监督保障。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等业务知识培训,通过理论学习,不断强化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2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7010

行政强制

337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9.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在办理2025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对受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严格把关。畅通警民联系渠道,统筹12345热线、民生警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渠道,全方位掌握社情民意。积极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122”交通安全宣传、反诈宣传“六进”、禁毒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密切警民互动,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31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主办3件。政协提案28件,主办17件、协办11件。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当面答复,答复率、满意率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党建工作相融合,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统筹抓好党务、政务、警务工作,累计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15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