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镇实际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全文在东平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羊镇政府联系(地址:大羊镇政府府前街253号;邮编:271503;电话:0538-2331001;传真:0538-2331092;电子邮箱:dpdy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条例》为主线,以服务全县大局为中心,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改革发展大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020年,镇政府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镇长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当年各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季度一总结,半年一考核,年终进行总评。考评结果与年度工作考核、评先树优、经济奖惩、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目前,全镇已初步形成了“条块结合、经纬交织”的公开网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年有人管、有人抓。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真实、及时、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公开便民。2019年度全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余条,在“灯塔东平党员之家”累计推送动态100余篇,在《参考消息》发稿10件,向《泰安日报》、《泰山晚报》、《今日东平》、东平手机报等媒体报送新闻稿100余篇。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
1、设立政务公开栏认真抓好了镇、村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公开平台的建设,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全镇37个行政村均设有村务公开栏,镇政府设有固定的政务公开栏。
2、印发资料文件公开。将政务公开内容以文件或简报、宣传册等形式印发给部门和村,向全镇干部群众通报和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3、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4、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本单位政务信息查询点的建设,在镇党政办公室设立资料查阅室,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充分利用电子设施创新公开形式。在镇机关门厅及楼前安装LED显示屏,对全镇党务、政务相关工作以及镇域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面向公众进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创新服务群众举措。
大羊镇内设机构有党政办、纪委、监察室、组织室、工会、政研室、人大工作委员会、武装部、信访办、维稳办、司法所、综治办、司法所、团工委、妇联、文化站、经发办、环保办、统计站、招商办、民政办、移民办、人社所、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扶贫办、财政管理中心、乡建办、执法分局、教育办、农技服务队、农机服务队、林业服务、水利服务队、畜牧兽医站、旅游办、安监办、交通管理站、水利站、环保办、卫计办。办公地址:大羊镇政府府前街253号。办公时间:冬季办公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联系方式:电话:0538-2331001,电子邮箱:dpdydzb@163.com。负责人姓名:毕思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市、县在各领域推进公开的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我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1、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将政务公开的范围扩大到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相关部门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2、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其中:主动公开方面。公开信息的质效整体较低,检索功能还有待完善,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方面。对公开申请的审查、处理和证据留存、举证意识不强,答复程序或适用法律不当。多层级同步申请大量存在,申请人大多通过市、县两级同步申请公开,其中大部分的公开主体又是市县政府及部门,造成行政资源极大浪费,也加重了申请人负担。
3、政务公开信息不及时
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各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不足,2021年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情况,适时调整公开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保障工作分解至各相关责任部门,明确需由在岗在编人员负责。二是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四是结合省政府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监测评估结果,细致对照、认真梳理、举一反三,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推动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发展。五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件,主动做好解读工作。编制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2、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与宣传部门紧密协作,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在热点回应上,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构建统一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实行“通报、互查、考评”长效工作机制,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进行检测并下发整改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组织对全市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互查,对结果进行通报并对问题进行整改,年底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评出优劣。
3、完善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注重源头把控,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多渠道多载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增加解读材料的受众面和知晓范围。对专业性强的政策要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4、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认真处理每一件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尽最大可能给予申请人便利。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把好办理时效关和内容审核关。同时,加强对相关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指导,梳理普遍性问题并举办依申请公开案件讨论会,指导各部门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做好依申请公开引起的复议、诉讼应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