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中国-东平”(www.dongp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平县财政局联系(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99号;邮编:271500;电话:2821425;传真:2821425;电子邮箱:czjrmk@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认真落实2018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省市政府网站等载体,及时发布本局有关财政政务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和相关财政政策,及时公开县级财政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并督促县直各部门及时公布其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同时,在局档案室设立了免费查询点,将电子屏幕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滚动公开财政政策和有关政务信息,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局里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责成人秘科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基础。
二是建立公开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发布之前由人秘科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发布载体,定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确保财政信息能及时、依法、有效地公开。8月份,牵头组织县直各预算单位公开了2017年部门决算。
三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东平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东平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公开制度,要求各局属各科室、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实信息公开事项,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工作规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充分宣传重大财政法规政策,展示我县财政工作的重要成果,回应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关切,我局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和互动交流机制。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以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及时回复回访群众对全县财政工作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络问政、《东平论坛》等平台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有效解决了群众对财政或与民生保障相关问题的疑虑。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计划。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年初就将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县直部门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县政府部门和单位政府采购情况列入公开计划,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及时督促有关科室(单位)做好公开工作。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和落实情况。一是扎实抓好《东平县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2018年预算草案情况》的公开工作。在县人大会批准后20日内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二是扎实抓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将由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严格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三是扎实抓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县直部门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了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四是扎实做好了全县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成效或效果。通过县政府网站以及省市政府信息网站,详细公开了2017年预算执行、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县直部门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和政府采购信息、惠民政策等情况。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了财政预算执行、财政政策以及政府采购等信息的透明度,方便了社会公众关注财政、了解财政、支持财政,也推动了财税改革政策的顺利落实。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县财政局累计公开各类信息62条,其中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2条,通过公开栏、电子屏幕等渠道公开信息13条。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财政预算执行类:2018年1-2月,分别利用《今日东平》报刊和县政府网站,公开了《关于东平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2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局子网站公开了2018年东平县县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和2018年东平县县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利用县政府网站,以财政信息的形式公开了财政惠农、助农信息。政府采购类:利用省市县政府网站和政府采购网等,主动公开了2018年县级政府采购目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主要是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科室(单位)需要公开的内容、时限、范围等。
(四)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2018年,信息公开的主阵地还是以县政府网站为主,以局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幕、档案信息查阅点等为辅助。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省、市、县文件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东平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并确定由人秘科具体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保密职责、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做出具体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务实高效。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8年,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全部由有关单位提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人秘科代为安排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公开的信息量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值相比存在差距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改进措施;一是全面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完整、细化政府财政预、决算,大力推进重大民生项目支出的公开,加强对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加强网站建设和新闻宣传、做好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四是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
(三)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继续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政府采购信息、行政审批信息等,确保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与透明度。按照规定及时公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定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的解读服务工作,整理政策存量信息,修正、更新已公开的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继续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继续完善信息公开载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局公开专栏等载体上及时公开。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本年度没有特别说明的公开事项。
(二)需填写的统计表等附表。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