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col/col106994/index.html?number=TAC280702)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平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县城平湖路399号;邮编:271500;电话:2821425;传真:2821425;电子邮箱:czjrmk@126.com)。

—、总体情况

2019年,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认真落实2019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财政局OA办公系统、局政务公开栏以及省市县政府采购网站等载体,及时发布本局有关财政政务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和相关财政政策,及时公开县级财政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并督促县直各部门及时公布其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同时,在局档案室设立了免费查询点,将电子屏幕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滚动公开财政政策和有关政务信息,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充分宣传重大财政法规政策,展示我县财政工作的重要成果,回应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关切,我局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和互动交流机制。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以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及时回复回访群众对全县财政工作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络问政等平台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有效解决了群众对财政或与民生保障相关问题的疑虑。

(一)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9年,县财政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档案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形式,累计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285条。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财政预算执行类:1月份,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情况】2018年1-12月份财政收支情况》;7月份,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东平县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表》和《关于东平县2018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政策法规类:利用局电子屏幕、公开栏等,主动公开了《<东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东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加班餐报销管理办法》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文件。利用县政府网站,以财政信息的形式公开了财政惠农、助农信息。政府采购类:利用省市县政府网站和政府采购网等,主动公开了2019年县级政府采购目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

(三)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2019年,信息公开的主阵地还是以县政府网站为主,以局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幕、档案信息查阅点等为辅助。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12

18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县财政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县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公开的信息量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值相比存在差距等。

(二)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改进措施。一是全面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完整、细化政府财政预、决算,大力推进重大民生项目支出的公开,加强对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加强网站建设和新闻宣传、做好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四是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

(三)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继续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政府采购信息、行政审批信息等,确保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与透明度。按照规定及时公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定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的解读服务工作,整理政策存量信息,修正、更新已公开的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继续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继续完善信息公开载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局公开专栏等载体上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根据省、市、县文件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东平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并确定由人秘科具体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保密职责、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做出具体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务实高效。

二是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全部由单位提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人秘科代为安排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