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东平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湖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公开渠道、加强监督保障等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

1.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新湖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并更新信息1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186条,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畅通热线咨询渠道,优化0538-2441001服务热线运行机制,提升诉求响应效率和解答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新湖镇规范办理流程,着力提升答复的规范性、专业性和时效性。2025年度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2020年以来我镇没有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数量为 0。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信息管理,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日常运维及栏目内容更新,对照《条例》及县级政务公开要点,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管理工作,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更新和维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完整。本年度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基层公开,形成闭环管理。使网站更加符合群众实际使用需求。同时注重加强对政务公开查阅点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线上依托东平县政务网,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及时向公众披露与民众生活和生产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重大工作的政府信息;二是线下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在第一时间公布惠民惠企政策,并及时解答来访群众的关切和问题。

5.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分工调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人员,在党政办公室设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建立了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工作,常态化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3次,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实操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做到规范运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只是依照上级部署的任务来落实工作,主动公开意识不够。

2.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导致做了工作没有公开而不为群众所知。

今后改进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增强及时报送信息意识,加强信息报送能力,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水平。

2.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对照全镇承担的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将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已公开办理情况。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全力宣传工作成效、解读政策文件、发布便民信息。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