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平县政府门户(http://www.dongp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稻香街007号;邮编:271501;电话:2851877;电子邮箱:dpzfx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对外公开执法工作、行政处罚信息、财政预决算等其他各类工作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问题,全面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在日常公开工作中根据上级要求,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安排政工科负责公开信息的更新、审核,同时对其他业务科室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梳理、上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

增

18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问题在于公开信息总体数量不多;公开信息的类别以行政处罚信息为主,其他类别信息不多;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

(二)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一是继续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对外发布信息,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信息审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