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东平县人民政府”( http://www.dongping.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平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街13号老检察院2楼东210室;邮编:271500;电话:0538-2821080;传真:0538-2821080;电子邮箱:dpx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同时,我局优化了政务公开机构设置,完善了工作机制,更新修订了工作制度,结合今年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年初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对2020年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做了周密部署,从方便群众办事、保障公众知情权以及拓宽公开渠道等方面,着力解决相关问题,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2020年全年工作中,不断落实责任,保障全员参与,确定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在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更加规范。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马俊峰作为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局长侯辉任副组长,直接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承担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全局工作有计划、日常工作有人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2、完善机制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督查机制和评议考核机制进行优化和再落实,确保相关信息的公开属性分类的正确性。对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进行有效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反馈,快速解决,保证公开工作不拖沓、不掉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情况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管理和监督。
3、更新制度建设。我局根据2020年实际情况重新编制修订了《东平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东平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了《东平县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健全了信息发布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基础性工作,基本实现了公开工作全程有依据、有规范、有标准,从制度上确保了信息公开有序推进。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完善政策解读及新闻发布制度。我局在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组织专家做好相关解读,举办各种政策培训班,让企业和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各项政策和改革措施。
(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制定工作任务落实计划情况。按照县府办政务公开科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确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我局依据工作实际,将县政府要求的我局相关责任细分,落实到各相关科室,明确各项重点任务分工责任人,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全程督导,确保每项重点任务都能落地及时,扎实到位。
2、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各相关业务科室依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对所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通过东平县政府网站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方便公众对政务信息的查询监督。特别是百姓关注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商贸流通以及市场运行监测信息等,实时提报,实时公布,保证市场运行信息快速更新。
3、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的成效。
(1)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公开。我局高度重视双公示信息公开工作,目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针对有关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多次清理和反复核对,修订完善了权力运行流程图。
(2)商贸流通运行情况。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有关要求,为确保全县商贸流通工作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市场运行监测工作水平,我局对市场监测样本进行了优化, 商贸流通统计企业5家,按照商务部要求督促企业按时保质上报周报、月报、旬报、年报等相关数据,建立健全了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预测预警体系。通过对商贸流通运行情况和生活必需品消费情况进行公开,充分反映了我市发展商贸流通业取得的成绩,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市场动态,确保市场供应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网站信息整体上更新量不足,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对公开信息的分类有待进一步细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二)今后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更新上传。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同时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落实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局信息公开上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维护,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考核和督办。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三)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2021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继续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的实际,做好工作人员调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责任领导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解决具体工作问题,在季度和年终强化考核评估工作,并把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成绩。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基础上,确保应公开的尽量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是夯实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各科室密切协作的工作体系。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公共信息作为突破口,扩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影响力,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
四是拓展公开形式。政务信息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外,还应该有为公众更方便快捷地获取更多更新政务信息的拓宽渠道,对此,我局将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政务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我局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人员了解商务工作政务信息公开的情况,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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