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情况概述;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中国东平”(www.dongp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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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以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为重点,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部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制作了全新的县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分解公开专栏120余个,2019年度全县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85余条。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专题和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赢信任,让决策更科学,行政更高效,群众更满意。
(一)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已经由县司法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东平县2019年度共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东平县水文管理办法》,面向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发布决策情况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2016至2019年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修改、废止目录已经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设置。2019年度东平县政府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东平人民政府办公室单独设立了政务公开科室,配置了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明确科室及责任。东平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编制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受理对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配合做好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科学制定全县政风行风测评评议考核办法;组织承担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经济管理、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部门、单位政风行风和服务效率公开测评评议工作;配合市政府督促做好全县市级政风行风评议代表统计提报及投票工作;指导全县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三)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置了“规划计划”公开专栏,及时公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东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东平县关于开展稳定脱贫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东平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等整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部门单位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
(四)在统计栏目公开2018年东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在数据栏目动态展示全年规模工业营收、地方财政收入及增幅等统计数据。
(五)利用山东政务服务网平台集中公开了558项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并在县政府网站双公示栏目公示链接。
(六)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示查询系统,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以及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本年度公布全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87条;新增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公示,集中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增加财政透明,及时公开了东平县政府、58个乡镇(街道)部门单位2018年度决算信息及2019年度预算信息共118条,公开了财政债务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专项审计等信息55条。
(八)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编制发布了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及各项税费优惠减免政策。
(九)转发上级制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并在山东省集采网按规定发布实施情况。
(十)新上线重点项目和重大建设公开平台,优化了公开页面,达到了以项目看流程的展示效果。
(十一)单独设立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政策专栏,督促公开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等信息70余条,超过过去三年扶贫信息公开数量总数。建立全新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专栏,首次把10处县直学校、7处重点医疗卫生机构、3处水电气热企业以及公共交通、环境检测机构纳入信息公开监管和考核范围,将信息公开范围延伸到学校、医院、供电供暖、交通和环境等群众最为关心关切的领域。
(十二)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十三)设立市场监管与安全生产、污染防治及环保信息栏目,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监督检查情况,按月、季度发布空气、水质等监测情况。
(十四)全年组织发布公务员1次、事业单位招考3次。做到信息及时,过程透明,确保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5 | 减9项 | 1993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73 | 增150 | 73.4万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279 | 0 | 3100 |
行政强制 | 174 | 0 | 62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 | 减3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66条 | 180131700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事业单位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2 | 0 | 0 | 0 | 0 | 0 | 3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就法制亍政收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4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业务人员业务理论知识学习仍需加强。比如对新条例、新要求的把握还不够全面、细致,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等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结合紧密的法律法规学习还比较少。二是政务公开县级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引导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落实标准化、目录化公开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会议同时要求,县乡政府要明确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采取听证、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开。三是少部分单位业务工作衔接和推进较差,造成信息难以及时有效公开。比如县信用办未建立信用东平平台、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数量少、行政审批及发改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缺乏有效统计和管理等等。四是推动政务公开创新发展方面需加大力度。比如在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日常评估等方面存在差距。泰安市以及新泰市、泰山区等县市区已经开始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针对这些问题、难点逐一解决改进,加大对基层部门单位业务培训指导,继续细化深化公开信息内容,针对性的对部门业务设计相关栏目信息,信息明确到部门负责科室;尽早推动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引导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落实标准化,让群众、企业、专家学者更多的参与到政府决策中来;继续推动县级信用平台建设、整理全县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公开发布;科学设计开展日常考核、专项考核以及年底总体评估,增加购买服务,引入三方评估,大力推动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